首批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之物产中大金石集团
2021-08-09 00:00:00来源: 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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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为“长三角养老深化合作年”,在三省一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积极搭建产业合作的“桥梁”,以促进“长三角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为己任,致力于遴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实现精准匹配,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供给及需求跨区域对接,促进一体化发展。


  现在,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入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的物产中大金石集团


情况介绍


  物产中大金石集团前身为中大房地产集团,始建于1992年,为上市公司、世界五百强、浙江省属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物产中大集团旗下重要成员企业,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


  2016年公司全面调整主业定位,从传统房地产开发迈向“不动产金融+以养老为核心的运营服务”。


  2017-2021年,公司在养老领域全力推动“四个一”目标的实现:创建一组品牌(朗字系列“颐·和·园”);形成一定规模(5000千张床位);构建一套服务规范(《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完善一种商业模式。


  企业使命


  让长者在共同享老的道路上同安、共好!


  企业愿景


  国内领先的老人美好生活服务商和不动产金融创新者。


  核心价值观


  长者第一,超越期待!


  服务宗旨


  用心陪伴用心爱。


  业务定位


  满足都市高端人群的刚性养老需求。


  服务内涵


  医、食、住、养、学、乐、爱。


  服务目标


  让长者舒心,让子女放心,让政府省心。


  产品介绍


  1、颐:中大朗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型机构)


  目前在杭有六大网点,为涵盖喘息服务、日间综合照护、24小时住养、居家上门、社区助餐、助洁助浴、休闲娱乐、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照护者培训、残疾人托养及就业等半公益项目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广获各界好评。






  2、和:朗和国际医养中心(都市中心医养一体的高端养老机构)






  目前在杭有三大网点:位于银泰综合体内的朗和·银泰中心,钱塘江边的朗和·银江中心,国家森林公园附近的朗和·银湖中心。


  朗和系以高规格功能配置、高标准文化生活、高品质照护服务享誉全国。


  自带护理院,开通省、市医保,满足体检、门诊、住院、康复等需求,拥有失智、中风、帕金森、糖尿病、心脏病等专项照护。


  公共空间丰富,设有手工、棋牌、书画、K歌、舞蹈、健身、电影院、阅览、康复、理发、水疗、聚会、多功能厅等功能空间,引入浙江省老年大学课程,每月组织出游,定期开展社会交流。






  餐点美味与营养并重,菜单一周不重、每周更换、季季推新。膳食服务包括:营养评估、个性订餐、温馨送餐、精美茶歇、主题美食、欢乐聚餐、生日聚餐、家庭年夜饭等等。




  在住长者有108位荣膺建国70周年勋章,24位参与过抗美援朝战争。






  项目获浙江省委原书记车俊、副省长王文序等亲临视察与高度肯定。


  3、园:中大朗园(大型CCRC养老社区)


  目前在长寿之乡云和、生态儒乡衢州以品牌输出模式落地两大中大朗园。






  项目依托优质自然山水及便捷医疗配套,打造高品质适老化颐养园区,集舒适居家、健康管理、养生饮食、娱乐休闲、创龄学院等功能于一体,自理、介助和介护型长者需求全覆盖,除提供专业医疗、个案辅导、康复护理等服务,还为长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未病管理、养生保健等定制化服务,为幸福长寿晚年保驾护航。


  4、物产中大金石学院(康养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培训基地)


  物产中大金石为杭州城区首家可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试点企业,并获浙江省民政厅颁牌浙江首家日系养老培训基地——浙江静冈养老服务培训基地。






  旗下物产中大金石学院为浙江省民政厅指定的全省养老院长培训机构,并受杭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委托代为培养各类养老服务人员。


  与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布局的关系


  2020年10月“朗和”三大机构入选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


  未来公司将聚焦长三角,实施与管理半径相匹配的高效布局,以6+3+4战略,即(“六位一体”养老供应链服务集成)+(重资产持有品牌旗舰店、中资产的规模扩张、轻资产的品牌输出三大模式)+(机构、社区、居家、旅居四大产品)推进业务发展,实现品牌走出去、客户引进来,在长三角区域做好更广阔市场的开拓与服务,为老龄化中国倾力倾情。



号 召


  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基于《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合肥备忘录》、《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上海共识》,为推动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鼓励发展异地养老,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


  第二条 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是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所有成员。


  第三条 本公约内容为供应商库成员共识并认可。


  第四条 本公约目的为供应商库成员自律,营造公平有序,良性发展的长三角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第五条 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贯彻党和国家、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养老政策的解读和研究工作,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工作,创造条件、制定行规,共同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七条 供应商成员将坚持初心、不忘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学习、依法经营、坚持诚信、追求卓越、积极创新,致力于让长三角长者老有颐养,幸福安康,竭尽全力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第八条 供应商成员自愿促进行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业务合作;以共识共享,共赢的心态共促成员业务发展。


  第九条 供应商成员不得损害成员单位信誉、侵犯成员单位商业秘密、恶意项目竞标、以不正当手段从成员单位获取客户资源、聘用其他成员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的员工、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成员单位商号、商标和标识、侵犯其他成员单位著作权、知识产权等。


  第十条 供应商库成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服务技能。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质的专业服务,培育和维护成员单位的行业形象。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公约内容的,促进中心进行情况核实,对成员提出警告;对屡次违反公约的,造成不良影响,采取内部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除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报备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对模范遵守公约的,内部表扬;在资源对接、项目推荐、对外宣传将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促进中心向成员传递养老产业的法规政策及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应成员单位的意向及要求。


  第十四条 供应商库成员之间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促进中心进行调解,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供应商整体权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公约经成员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公约内容修订,需经十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订。


  第十七 本公约由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欢迎您的加入


  详情请咨询:021-61090196


  (周一至周五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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