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之浙江逸和源康养医管理集团
2021-07-27 00:00:00来源: 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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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为“长三角养老深化合作年”,在三省一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积极搭建产业合作的“桥梁”,以促进“长三角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为己任,致力于遴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实现精准匹配,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供给及需求跨区域对接,促进一体化发展。


  现在,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入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的浙江逸和源康养医管理集团


  逸和源简介


  浙江逸和源康养医管理集团由浙江天声集团创办,专为长者提供全方位养生养老服务。


  目前已在浙江省内拥有的嘉兴湘家荡、杭州千岛湖和衢州三个大型基地,累积投资超8亿元,拥有床位4700余张,实现了“康养、医疗、旅居”有机融合。


  逸和源正在继续不断努力向做大做强养老产业的更高目标奋进,努力打造全国连锁品牌,建设无愧后人无愧社会的“养老桃花源”。


  1嘉兴基地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湘家荡大道2369号


  电话:0573—83716666(嘉兴)/021-62240268(上海客服中心)




  浙江省四星级养老机构,拥有床位1600余张。


  园内设有康复护理医院,实行“医养结合”的特色养老模式,是长三角异地养老政府推荐机构。


  2020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关于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的通报》,浙江逸和源嘉兴基地的“养老与医疗无缝对接的医养服务模式”榜上有名。





  颐养中心最低房价:25㎡双人间2390元/月·套,37㎡一室一厅套房3390元/月·套。


  二期工程2000张床位,即将开工建设……


  2衢州基地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东路18号


  电话:0570-2281888




  集养老、医疗、康复、社区、居家、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中心,总设定床位1800余张,绿化率40%以上,四合院式养老环境,与衢州市第三医院合作建设三甲级老年康复医院,全面实施医养融合。


  2018年9月15日逸和源恰东篱堂正式营业,二期老年康复医院已于2019年6月动工,2021年4月15日结顶。


  3五大连池基地(逸和源旅居假日酒店)


  地址: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青山镇文化路95号


  电话:0456-6315588/0456-6315599




  集养老、医疗、康复、社区、居家、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中心,总设定床位1800余张,绿化率40%以上,四合院式养老环境,与衢州市第三医院合作建设三甲级老年康复医院,全面实施医养融合。


  2018年9月15日逸和源恰东篱堂正式营业,二期老年康复医院已于2019年6月动工,2021年4月15日结顶。


  逸和源和旅居养老


  旅居乐老,是为满足长者外出旅行的愿望,以“环境怡人、交通便捷、特色各异”为选址原则,为老年朋友提供独具特色候鸟式的旅居、养生、养老服务体系。




  2017年春,由逸和源作牵头发起并承办的首届G100中国旅居养老合作会议,在逸和源千岛湖康养中心启动,这是中国首次举办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合作会议,成功开启了中国旅居养老新纪元。




  现已持续成功举办四届,吸引了全国各地400余家优秀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关心养老事业人士参会,其中已有60多家机构与逸和源签约建立了亲密合作关系。



  除江浙沪外,覆盖北京、哈尔滨、沈阳、长春、长白山、五大连池、大连、北戴河、天津、烟台、青岛、威海、西安、重庆、成都、武汉、黄山、长沙、大理、昆明、贵阳、遵义、桂林、井冈山、延安、珠海、深圳、厦门、三亚、五指山、琼海等地,还推出俄罗斯、韩国、东南亚休闲游。


  联系电话


  010—68211366(逸和源·北京公司)


  0573-83981077(嘉兴异地养老部)


  逸和源五年规划


  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连锁发展,布局全国;


  品牌输出,加盟共举;重组联盟,合作共赢;


  社区养老,探索创新;资源整合,服务增值;


  培训先行,人才储备;互联网+,组建平台;


  稳健发展,规范上市。



  号 召


  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基于《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合肥备忘录》、《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上海共识》,为推动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鼓励发展异地养老,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


  第二条 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是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所有成员。


  第三条 本公约内容为供应商库成员共识并认可。


  第四条 本公约目的为供应商库成员自律,营造公平有序,良性发展的长三角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第五条 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贯彻党和国家、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养老政策的解读和研究工作,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工作,创造条件、制定行规,共同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七条 供应商成员将坚持初心、不忘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学习、依法经营、坚持诚信、追求卓越、积极创新,致力于让长三角长者老有颐养,幸福安康,竭尽全力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第八条 供应商成员自愿促进行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业务合作;以共识共享,共赢的心态共促成员业务发展。


  第九条 供应商成员不得损害成员单位信誉、侵犯成员单位商业秘密、恶意项目竞标、以不正当手段从成员单位获取客户资源、聘用其他成员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的员工、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成员单位商号、商标和标识、侵犯其他成员单位著作权、知识产权等。


  第十条 供应商库成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服务技能。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质的专业服务,培育和维护成员单位的行业形象。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公约内容的,促进中心进行情况核实,对成员提出警告;对屡次违反公约的,造成不良影响,采取内部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除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报备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对模范遵守公约的,内部表扬;在资源对接、项目推荐、对外宣传将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促进中心向成员传递养老产业的法规政策及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应成员单位的意向及要求。


  第十四条 供应商库成员之间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促进中心进行调解,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供应商整体权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公约经成员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公约内容修订,需经十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订。


  第十七 本公约由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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