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之上海佰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21-07-19 00:00:00来源: 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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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为“长三角养老深化合作年”,在三省一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积极搭建产业合作的“桥梁”,以促进“长三角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为己任,致力于遴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实现精准匹配,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供给及需求跨区域对接,促进一体化发展。


  现在,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入选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的上海佰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上海佰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佰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养老产业的创新型企业,佰仁堂为佰仁健康旗下品牌,公司成立于2014年,现运营管理着60多家各类养老机构(包括老年医院、护理院、社区居家服务点),机构床位数近万张,项目遍布12个城市。佰仁堂以养老运营服务为主营业务,本着“仁爱、尊重、亲情”的服务理念,依托连锁化的经营模式,以“双失”(失能失智)老人作为主要服务对象,以社区嵌入式养老和居家护理服务为市场延伸,努力实现养老“连锁化、品牌化、网络化、平台化、生态化”,数千名员工在“佰仁堂”这一个有温度的养老品牌的感召下为长辈们送去服务和关爱。




  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将「医-康-护-养」四位一体,解决痛点,让养老院的长者享受到便捷、持续、放心的医疗服务。佰仁堂通过多种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有机结合,一人一档分级护理,将“医康护养”无缝对接起来,真正实现了“医养结合”。解决老年群体就医难、出院后康复护理难、日常生活不便、紧急情况无专业照料等痛点。


  目前,佰仁堂旗下16家机构拥有独立的认知症照护专区——时光家园,推出特色「1+1全周期」,依托社区日间照护与机构专业照护相结合的本土化照护模式,为认知症患病老人及家庭成员提供早期干预、社区日间照护、院中照护的全周期服务,让老人在专业服务中减缓病情,同时给家庭成员更多喘息和陪伴的时间。博采国际先进经验,共同打造认知症标准化、个性化照护流程。


  佰仁堂在人才培育管理上贯彻以连锁化可持续发展为基石,高度关注服务一线人员引进,工学结合,高校委托定向培训。通过三层培训和实践体系打造人才梯队,培训覆盖基层-中层-高层,涉及专业服务、企业文化、管理、法律、消防、安全、食品等专项培训。年度培训超过3万人次。对一线服务人员、院长、机构实施1-5星级的浮动评级,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佰仁堂将深度挖掘自身在医养结合、公建民营、连锁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推动长三角养老一体化的进程。


  首先,加强旗下江浙沪机构的连锁化管理水平、统一协调资源,提高利用效率,统一服务标准,以医养结合的机构类业务为主,深入社区居家养老业务,将自身打造为优秀的机构运营服务商,推动长三角地区养老一体化的发展。




  其次,结合长三角各区域的养老运营需求和自身多年在长三角地区养老行业的深耕,搭建一个养老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和交流体系,对外输出运营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长三角地区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水平,将自身打造为专业的养老管理公司,加强对品牌、人才和管理方面的输出。




  最后,建立一个可以覆盖到全体老年人群体,多种养老方面业务可以融合发展,老产业链可以不断延伸的这样一个养老产业平台,比如建立一个以老年照护为核心,以老年服务、老年文化和老年餐饮等方面共同发展的平台,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养老全行业合作交流。


号 召


  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基于《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合肥备忘录》、《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上海共识》,为推动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鼓励发展异地养老,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


  第二条 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是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所有成员。


  第三条 本公约内容为供应商库成员共识并认可。


  第四条 本公约目的为供应商库成员自律,营造公平有序,良性发展的长三角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第五条 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贯彻党和国家、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养老政策的解读和研究工作,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工作,创造条件、制定行规,共同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七条 供应商成员将坚持初心、不忘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学习、依法经营、坚持诚信、追求卓越、积极创新,致力于让长三角长者老有颐养,幸福安康,竭尽全力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第八条 供应商成员自愿促进行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业务合作;以共识共享,共赢的心态共促成员业务发展。


  第九条 供应商成员不得损害成员单位信誉、侵犯成员单位商业秘密、恶意项目竞标、以不正当手段从成员单位获取客户资源、聘用其他成员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的员工、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成员单位商号、商标和标识、侵犯其他成员单位著作权、知识产权等。


  第十条 供应商库成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服务技能。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优质的专业服务,培育和维护成员单位的行业形象。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公约内容的,促进中心进行情况核实,对成员提出警告;对屡次违反公约的,造成不良影响,采取内部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除长三角养老服务优质供应商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报备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对模范遵守公约的,内部表扬;在资源对接、项目推荐、对外宣传将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促进中心向成员传递养老产业的法规政策及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应成员单位的意向及要求。


  第十四条 供应商库成员之间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促进中心进行调解,自觉维护行业团结,维护供应商整体权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公约经成员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公约内容修订,需经十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公约由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施行。


  欢迎您的加入


  详情请咨询:021-61090196


  (周一至周五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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