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于4月21日启动。为帮助居民朋友们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昨天人社君给大家介绍了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点——参保篇,今天人社君带大家学习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点——待遇篇,一起往下看吧。
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了我市原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按我市原领取养老金年龄规定)。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待遇计发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支付。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与年龄挂钩, 2020年1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
(1)6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每人每月590元;65周岁(含)至7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70周岁(含)至75周岁每人每月630元;75周岁(含)至80周岁每人每月660元;80周岁(含)至85周岁每人每月690元;85周岁(含)至90周岁每人每月720元;90周岁(含)以上每人每月750元。
(2)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2009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与2010年1月1日之后缴费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的两者之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当月,持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区镇劳动保障所,按规定办理待遇核定申请手续:
(1)居民身份证
(2)《昆山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区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市社保中心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核定其待遇列支时间和计发标准。
3.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次月起,按照核定的标准,于每月10日起通过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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