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8-10-26 10:30:34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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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02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标题:关于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关心。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他们的意见纳入到本文进行答复。在提案中,您对本市老龄化现状,养老设施供给、养老服务需求及养老服务人才情况开展了非常透彻的分析,提出的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贯彻落实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以及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等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为本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非常积极的参考。这些建议,我们将全部吸收采纳,并结合工作不断推进落实。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把积极应对老龄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持续推进,2005年确立了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的目标,2013年成立了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担任组长,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2014年4月,市政府进一步提出构建“五位一体”(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近年来,本市不断深化“9073格局”,积极落实“五位一体”各项目标任务,已建立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

  关于您提出的“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也正在这个方向上积极努力。2016年5月1日起,本市实施新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明确“本市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专项规划方面,2014年,本市在全国率先编制了《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差异配置、综合设置的总要求以及按照建筑面积40平方米每千人、兼顾15分钟服务圈的配置标准。至2015年末,所有区都编制并出台了本区域的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形成了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结构体系。2016年,本市制定发布了《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本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

  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方面,2017年,我局研究出台了《关于本市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区(含街镇)政府投资新建或新租赁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采用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方式。同时,鼓励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探索转变运作模式,引入社会力量负责运营管理。此外,我局还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源合作的多种方式,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品牌连锁化发展。扶持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探索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财政、市人社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落实《条例》和《规划》要求,不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政策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让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来。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议,我们也觉得非常重要,这也是我们近年来工作的重点。本市从2000年开始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十一五”以来通过政策扶持、形成补贴制度、建立评估机制、组建服务队伍、完善组织网络、拓展服务项目、加快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助老服务组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为服务实体,上门、日间服务为主要形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2013年起,本市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强化需求导向,全方位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制订的《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本市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在设施方面,一是发展枢纽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在街镇层面建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统筹、链接各类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0家。二是发展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同时依托社区托养机构拓展社区助餐服务功能。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56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27家长者照护之家和707个社区助餐点。三是推动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社区睦邻点和社区适老性辅助设施建设,不断增强设施服务的可及性。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5667家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和500个社区睦邻点。

  在服务方面,一是形成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组织网络。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承担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镇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作为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审核、评估、质量监控、人员培训、数据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形成以“十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体系。探索项目化管理,菜单式服务,并培育出了社区助老服务组织等各类服务实体,不断扩大社会化参与程度。三是发展非正式照料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家庭照料者培训、老伙伴计划、喘息服务、辅具用具租赁等家庭养老支持服务项目,减轻家庭照顾压力,倡导社区邻里互助。

  在信息化方面,一是推进科技助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统筹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各类服务信息。二是促进人工智能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开展老年人远程健康监护、紧急援助、居家安防等应用,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落实《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专业照护与家庭照料相结合,重点为失能、失智等生活自理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贯彻落实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的建议,给我们很大启发,我们将积极探索和努力。在市场准入方面,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局和市工商局共同制订的《关于本市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放开市场、规范管理、简化操作为原则,推出一系列举措,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规范化和便利化。同时,《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提供法人登记、分类设立等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比如日托型服务机构取消了原来规定须同时获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两个条件,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起,我局在全市统一推行上海市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投保、市场运作为原则,为本市非营利性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提高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社区为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与市财政局、市规土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大力推进社区为老服务设施落地,推动公建民营和专业化、品牌化运营,加大对品牌连锁运营的奖补力度,研究出台对民营机构的补贴政策、奖励政策、税费优惠政策,激发更多参与活力。同时,市财政局还表示会积极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支持做法,开展政策可行性调研,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国家相关部委报告,为国家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提供依据和信息储备。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有建设性,将积极吸收采纳。本市在2015年发布了《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2015-2020年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建立规模与需求相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2017年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完善了有关保障和扶持政策,促进队伍稳定和职业化发展。

  为贯彻落实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一是鼓励多方参与,不断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发挥职业院校及师资力量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培育发展了一批开展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等培训项目的社会化培训机构,提供专业养老护理培训服务,并在每个区明确了实习基地。以此为依托,2017年全市完成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相关职业工种培训2.23万人,超额完成市政府重点任务。二是完善评价机制,促进队伍稳定和职业化发展。积极做好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培训项目的开发,探索完善分别涵盖和衔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内容的养老护理员鉴定评价工作,明确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三是加大投入保障,不断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将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医疗照护)等职业培训鉴定项目纳入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将培训费补贴比例提高到80%,并鼓励支持各区制定区域性补贴政策。四是开展表彰激励,提升工作成就感和获得感。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养老护理员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2017年,依托专项基金开展了职业技能竞赛奖励项目,对获得国家中、高级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给予了奖励;组织开展了“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活动,评选出5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与上海开放大学开展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合作办学,促进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定向培养,加强了人才储备。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继续按照《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评价项目开发,完善补贴培训政策,加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推进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与激励,全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素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谏言,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我们的工作,也希望您帮助我们积极呼吁,共同推进上海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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