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选择:“互联网+”孕育消费养老模式
2018-01-17 11:01:07来源: 慈善公益报
据统计,2015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2.22亿,占总人口16.1%;据预测,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超过4亿。实现“老有所养”,应对银发社会,光有钱不行,毕竟养老是一件系统性工程,还包括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等;但是,没有钱又万万不行。对于普通老人来说,养老金就是他们的活命钱。如果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他们必将生活堪忧,遑论生活品质。
然而,庞大的老龄人口基数,使国家养老金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国家也在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要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养老新选择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场新的养老模式正在酝酿之中,而这场新模式涉及互联网领域。
“将日常消费资本化,作为养老的财富来源,这是一种以消费驱动养老事业发展的新常态,是一个与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生动力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近日,著名经济学家、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在黑龙江绥化富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办的“互联网+消费养老”研讨会上表示,“养老”是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创新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制定更加公平有效的保险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课题,“消费养老保险模式”将消费资本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后的收益转化为养老金,从而将消费与养老进行有机结合,构建出“全民养老、终生养老”的新型养老模式,为解决全社会养老难题带来新的希望。
陈瑜教授告诉《慈善公益报》记者:“所谓‘消费养老’,是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完成后,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以奖励积分的名义返还给消费者,这部分资金将会自动划拨到个人养老金专用账户上,该账号由保险公司提供增值和保值的服务,直到消费者步入老年时方可得到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时下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又为“消费养老”提供了一个更为巨大的平台。”
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将消费与养老直接挂钩,其核心是消费者通过消费,商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养老金回馈,而回馈的这部分现金由专业的机构进行投资增值,仿照现行的养老模式,等到消费者年满60岁时作为养老金返还给客户。
作为“互联网+”的一种创新养老金融模式,“消费养老”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实际上,该模式已在天津、山东、四川等多个省市进行试点。
“新生力量”的探索
早在2011年,由国家发改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牵头,联合清华大学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社会保障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先后对“消费养老”模式进行了两次专门的课题研究。参加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消费养老”这一模式“探索是有益的、可行的”。“消费养老”模式是我国现有养老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对我国养老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有望成为开创我国养老新局面的新生力量。
社会保障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清华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教授更是将“消费养老”模式看作是我国养老资金来源的“第四支柱”。
绥化富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趣购商城创始人周斌在接受《慈善公益报》记者采访时说:“一袋盐、一顿餐所积攒的消费积分有望成为你未来的养老金,尤其是目前网购的兴起,在年轻人群体当中网购的比例非常高。”周斌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在的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和平均消费水平,一个人如果活到80岁所产生的消费额是25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现行的保险制度,一个人到60岁退休后只能拿到十几万元的保险费,如果按照消费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按照提取消费额的10%左右计算,一个人退休时至少有25万元左右的养老金,同时,如果一个地区提取的保费超过1000万额度的话,这个保险费要进行增值,比如按照日复利计算,到了60岁时候就可以拿到110万元到120万元左右的养老金。
周斌认为,我国提出了一个“社会化”的理念,希望能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恰恰需要跟互联网紧密结合和运用,没有互联网技术手段的支撑和运用,这个模式想这么大范围的运用和推广也是不现实的。
消费养老将消费者的消费与未来养老挂钩,使得消费者和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容易处理纠纷和矛盾,增强企业长期信用,促进发展第三方物流结算。而互联网的崛起,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商务和养老保险三者有机结合。消费养老模式在互联网平台带动下,或将演变为一种社会普遍的模式,意义将十分重大。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党校经济学博士董成武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战略成为中国力推的振兴经济的助推器,通过新形式的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能为解决全社会养老难题带来新的希望。
实践与制度保障
毫无疑问,目前各方对互联网消费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充满希望,同时,根据之前市场调研来看,消费者还是十分认可的,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份养老保障,消费者还是愿意去尝试创新的。
同时,陈瑜也表示,消费养老保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资金管理和增值服务长达数十年,涉及千家万户,必须保证其实施的绝对安全。“互联网+消费养老”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监管。我们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在国家政策所倡导的创新范围内,进行改革,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互联网+消费养老”模式在实践应用时,不能拘泥于一种产品或者一家企业,而是将诸多企业联合起来,在不改变人们现有消费习惯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不能仅作为商家为追逐企业利润所采用的营销手段。关于这方面,周斌告诉《慈善公益报》记者:“以‘趣购’平台为例,在建立开放式互联网平台的同时,连接消费与商户,最终让双方均受益于“消费养老”。通过互联网技术,将碎片化的消费积分、返利转换为养老金,这笔养老金将全部记入个人的消费账户,并委托给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运营和管理,保证养老资金的安全性和个人权益的完整性,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积累制的养老金账户。”
周斌表示,在“消费养老保险模式”发展势头迅猛的时期,要本着对消费者对人民有利有益的宗旨,真正为我国的民生大计贡献力量,将“消费养老”的理念真正实践于人民生活。而绥化富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消费养老保险模式”的拥护者和积极实践者,更要在落地“消费养老保险模式”的同时不走偏,紧紧围绕政策法规,真正为人民干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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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养老模式介绍
1.社保养老
社保养老是现代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
通常的做法是:人们工作的时候,每月由企业和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养老金,等到退休后,就可以领取一定的退休金。目前我国养老金存在很大的缺口,领到的养老金远低于退休前的工资。
2.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养老保险体系
第二支柱,指的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目前真正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还是很少。
3.以房养老
“退休前人养房,退休后房养人。”“以房养老”是国外的一种时尚的“养老方式”,它主要表现方式为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但受法律缺位及亲情压力,在国内退休较为困难。
4.消费养老
对于国家来说,消费养老有利于促进消费、解决养老问题、弥补养老金不足、应对老龄化加剧等;对老百姓来说,提供了一个新的养老金来源,在不改变任何消费习惯和不增加任何开支的情况下,仅仅通过日常的自然消费就可以积攒一笔可观的养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