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养老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
然而,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涉养老机构“跑路”频发
2020年8月,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些老年人反映,他们与安逸老年公寓签订了“养老服务合同”,但这家老年公寓老板熊某某突然“跑路”。据了解,这些老人前期交了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原本得到的承诺是可以预订养老服务,还能获得分红收益。
记者近日走访了位于长沙市阜埠河路的安逸老年公寓。老板“跑路”后,这家老年公寓靠着留守的7名工作人员维持运营,两层楼显得很冷清。
安逸老年公寓办公室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公寓原本有110个床位,但现在入住老人只有30多位。老人们每个月的各项支出约9万元,收取的养老服务费只能勉强覆盖成本,有时还得拖欠房屋租金。
刘女士说,她有时一个上午会接到五六个电话,都是老人打来询问后续处理进展。据老人们反映,至少有上百人预付了资金,少则几万元,多则30余万元。此外,员工们还有5万余元工资没有支付,他们也期盼问题能尽快解决,使养老公寓回到正轨。
在江西南昌,经营了13年的知名养老机构中华情老年公寓,2020年4月也发生老板“跑路”事件。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4月17日发布通告,该老年公寓法人代表章国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养老机构被当地政府接管运营。
涉养老机构一旦“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很难讨回押金和服务费。
2017年,北京通州的尚佰易颐养苑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称自身经营不善,强迫老人搬离。“我们起诉公司违约,法院也判我们赢了,被告公司也未上诉。但老人至今未收到被告公司收取的30万元押金和服务费,也联系不上被告公司。老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尚佰易颐养苑提起诉讼的一位老人的委托律师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平说。
记者在新华信用平台查询发现,尚佰易颐养苑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在法院一审判决当月便已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卖卡”预售模式风险大
为何涉老机构频频“跑路”,经营者频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一般按月收取费用,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但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通常采取“卖卡”预售模式,这给经营者“跑路”留下了可乘之机。
由于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比较大,回报周期比较长,很多民营养老机构资金链紧张。为此,一些养老机构以销售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定金额,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个别机构还会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
“重资产模式的民营养老机构对资金的需求量大,2020年受疫情影响,很多养老机构的新增客户较少,经营压力增大。”湖南康乐年华养老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湖南省社会福利与养老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龙攀说,那些依靠集资、收取高额押金或会费的养老机构首当其冲,导致“跑路”事件多发。
在国家政策鼓励下,近几年养老产业发展很快,各种资本争相进入。“有些别有用心的经营者进入养老行业的动机就是为了圈钱,而不是真正想从事养老服务。”龙攀说。
记者在内蒙古赤峰、湖南岳阳等多地的民政局网站看到,当地部门对养老吸金“套路”制作专题网页,加强风险提示。
探索白名单制度
随着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多地正在探索更加严格的监管方式。
“2019年以来,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打击,一批问题企业被逐渐清理出市场。”龙攀说,建议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收费进行细化和规范。对于缺乏还款保障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监管,对于那些投入大但有资产、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则允许其探索会员制收费方式,同时规范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于2018年11月发布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对养老会员制进行了具体规范,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对于允许实施会员制收费企业,监管办法要求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且不得投资风险行业。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4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专家表示,养老机构没有动力主动去商业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期待有进一步细则,强制规定超过一定预付额度必须委托第三方存管。
据了解,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会公布养老服务机构“白名单”。长沙市民政局每个季度会对已办理养老机构许可或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数据更新,并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提醒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切莫上当受骗。
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员称,部分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展养老服务,而是选择在工商部门以服务企业名义注册,“钻空子”逃避监管,只有消费者因产生合同纠纷等原因时才能被发现;建议多部门共享数据,联合监管。
“老年人要加强消费教育,‘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多方了解养老机构的实力。”李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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