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服务:养老机构的命脉
2020-05-20 11:16:52来源: 养老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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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随着卫计委提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国内养老行业的迅猛发展,养老机构、安宁医院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虽然康复医院在数量上发展速度很快,部分养老机构的规模看似也不小,但其功能定位上、质量上与真正的"医养结合"相距甚远。归根到底,现阶段的养老机构缺乏对康复医疗的重视,许多养老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只是"摆摆架子",而在未来,康复服务将会掌握着各养老机构的命脉!



图片来源:摄图网


      至今仍有不少养老机构的领导,对于“康复”一词,仍抱有某种程度的误解,普遍认为它只是“在训练室中由专职人员执行的一种运动训练或在治疗室中进行的一种简单理疗”。


  其实,在此个人也不是提出批判,因为确实有些高龄者病患必须短时间接受密集康复训练才能恢复机能(例如卒中后的康复训练),但除此极少数案例之外,在养老机构,其实大部分的康复训练都是依靠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因为个人担心,养老机构这种强调方式很容易使机构内服务人员形成“康复工作”不是我的工作,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康复师去提供服务就可以,形成不好的“专业主义偏执”的思维。


  另外,也有机构领导认为入住者大多只长期卧床,根本无法接受康复,这也是源自相同的误解。


  再者,更也有些机构服务人员或入住者的家属则认为,只要康复训练工作做得彻底,长期卧床的高龄者,总有一天也能够下床行走的误解(其实基本上都做不到,只能延缓功能快速退化而已);由于家属对康复治疗抱有过高的期望,进而要求机构中配置更多的康复师强化治疗,这种认知的错位,忘却了养老机构原本就是提供生活环境的场所,并不是如医院一样,这些原因才是个人想要强调及宣导正确认识“康复”的真正意义的初衷。


  理解入住者的身体特征


  首先我们要先理解,入住养老机构的理由、原因、种类繁多,但仍可大致粗分为身体功能障碍与精神功能障碍两大类。


  例如,目前养老机构中有不少像脑中风引发半身不遂与失智症并发的入住者便是。


  有专家举出无法在家照顾高龄者的三大特征是:


       1、行动上需要有人扶持才能站立;


       2、排泄时必须有周密介护;


      3、和家人沟通困难。


  因此,从身体功能看来,一个人若无法自行站立、起身或步行,便为罹患「起居动作障碍」,是属于无法自理生活能力的分类。发病的原因除前述因脑中风引起的中枢性神经疾患外,也有因下肢骨折等运动器官疾病造成者,更有不少高龄者是原因不明而长期卧床,成为(功能丧失症候群)的一群。


  入住养老机构的类型各有不同,有的是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有的则在家卧床疗养,简单接受康复治疗。平均而言,每人之患病时间均有四至五年以上。这种长期性治疗,常令人感到身、心俱疲,日渐对想获得自理的欲望逐渐丧失,越发形成依赖性格。入住者开始时对于功能衰退,成为需要照护的转变,一开始多半持拒绝接受的态度。还有些入住者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一旦养老机构的环境变化稍大时,会出现类似失智症的情绪反应,因此,对于新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者入住后的二至三周内,应该密切注意并观察其变化情形。


  另外,高龄者极易因年龄增加而出现免疫力下降等。伴随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疾的视力衰弱,或听力灭弱(重听等)等等,都会成为照顾上的问题。若因为入住者长期卧床而造成骨质疏松症状疑虑时,一开始康复训练时,就不宜强度过大。入住者如出现经常性疲劳症状,则该入住者多半带有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活动时需要透过仔细的事前检查后才能实施。还有一点需要重视的症状,象是有些养老机构对饮食热量控制不佳,而引起入住者过于肥胖的问题也不得不谨慎。因为肥胖会使关节部分产生病变恶化,造成不良于行,或无法运动而依赖轮椅移动,对此所造成的活动量降低,更会引发身体逐渐丧失平衡感,于步行时容易跌倒。


  至于如何正确将康复的所具备的目的与技术应用在养老机构中?叙述如下:


  机构中实施康复的目的


  医院中的康复治疗多半是以排除脑中风、脊椎损伤、骨折、外伤、风湿等疾病带来的障碍,并恢复其原有的功能为目的。因康复治疗是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为目标,最好是在固定的期间内集中实施。但原则上无法期待功能改善的入住者,则须将重点置于维持现有的能力上。具体来说,与其改善某些肢体麻痺情况,还不如优先改善让高龄者拥有生活自理能力(饮食、整容、排泄、更衣、沐浴等)为佳。对于起居动作都成问题的入住者而言,日常生活(ADL)能力的强化更是不容易,因此安排在起居室反复练习日常生活中必须使用各种动作,个人觉得应该要比在训练室实施的康复治疗来得更重要。一旦入住者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则对于提高本人的学习意愿则会有助益,甚至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这或许可视是机构中的入住者康复治疗的真正目的。


  生活中的康复


  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和医院中的服务人员的服务组成虽然差异不大。相较之下,养老机构的工作内容中,生活协助的色彩较为浓厚。如果只在训练室做些长期训练,一但回到起居室后,仍多呈现卧床状态,所以将日常生活不可少的照护行为视为训练内容,则是非常理想的做法。养老机构今后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将照护转化成为「促进自理的照护」将非常重要,而这也是服务人员学习照护技术的要点之一。最近我看到部分医院中在提供康复医疗,已不侷限在训练室中提供训练,而是开始利用床边做些康复训练,这些改变也看出,这些医院已经开始知道康复训练的定义必须涵盖生活中增进活动能力的训练才能真提升入住者在养老机构中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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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训练及其内容


  1、训练场所。康复训练必须在训练室内实施的想法并非正确。康复的活动除了前面反复强调的床边康复外,大厅、走廊等场地也是理想场所,只要能配合机构的结构特性则不妨多元化设计一番。在北欧,经常可以看到宽大的走廊摆有训练机器,供人们自行练习使用。其设计的细心,令人印象深刻。


  将入住者集中在大训练室实施康复的方式与分成数个小训练室实施康复的方式各有优劣,但,如欲顾及高龄者的行动能力及照护需要,则以后者较为理想。目前美国的医疗亦尝试尽量调动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而不是移动患者去服务。在设置多个小规模训练室时,应该考虑到每一训练室都可供多种康复治疗使用。至于提供日间照护的机构,则应顾及训练室不仅是高龄者康复训练的场所,还必须成为机构内外高龄者之间,或入住之高龄者与职员或家人们情感交流互动的最佳场所。


  训练室的设计要多注意视野佳、光线充足明亮的方位选择,有些机构则是设置在通路的尽头。这种设计较不理想;如要考虑到在走廊做康复训练时,记得要让服务人员经常看到的位置最好。入住者们知道训练的内容与方法,练习时又受到关心,则必然会提高其练意欲望。


  2、训练内容。康复训练大体上分为站立、起身等基本训练及步行训练的物理治疗,以及透过制作作品的过程来一面提高上肢功能、刺激意愿的作业疗法。因此,在设计训练时,应顾及实施这两种训练时所需的空间。两种治疗空间究应个别独立。但最好两种房间是以某种形式相连呼应,以利参与治疗之相关人员的意见沟通。康复治疗乃是以整体照顾为前提,因此地点应设在其他性质的服务人员也容易进入的场所。训练内容基本上不是针对每位入住者实施个别训练,而是以集体为对象来实施。所以康复治疗除需有好的训练内容,还必须在训练时待在让物理治疗师容易看见的位置为佳,避免意外发生。


  (1)物理治疗(PT) 物理治疗需要充足的空间,有些养老机构除训练外,也将此空间当做集会场所,这为多用途的使用方式。隔间时要注意到,是供集体训练使用而不是个人训练使用,这一点很重要。机器如属多用途使用时,不妨集中放在一处。简单的步行训练机器(平行棒)或拐杖、自行车训练器、垫子等必须具备,医院中使用的大型训练机器则无必要。使用棒子、球类等可使训练内容多元化。垫子是练习翻身、起卧等卧室起居最重要的器械,最好是采取集团训练的步调,并使能行走的入住者参加。辅助器械对步行训练帮助很大。例如,拐杖(T型杖等)、步行器、步行车等、可视障碍程度分开使用。使用这些器械之前,须先施予训练,放在个人起居室内专用,要比放置在训练室内来得有效,因此数量上必须足够。


  (2)作业疗法(OT)作业疗法必须有满足各种训练时所需的作业台。其间除训练外,若能再考虑到与生活相关的家具、餐桌等的摆设,效果更好。作业台高度应足以容纳轮椅进入(坐在轮椅车上也能作业),因作业项目有木彫,皮彫等,作业台亦须十分坚实。作业项目一般有陶器、编织、彫刻及皮革细工等,虽西方社会以编织较多,但最好能与当地的特色配合。机构如设在有地方特色的地区,最好让当地具备才能的志工配合参与。因目前会发出噪音的作业项目仍多,因此建筑物须考虑到隔音设备。在国外,是以艺术工作室的方式分为绘画、才艺等,随时开放,出入方便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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