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白血病老人跪求养老却被赶出家门,法院判儿子履行义务
2019-12-19 09:48:46来源: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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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消息,认为父母照料孙辈不平衡,儿子怀恨在心与父母签订协议,房子归自己,生死不相干。之后,老两口流浪在外,母亲得了白血病,但儿子对老两口的跪求,依旧不闻不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18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判决被告华大(化名)履行赡养义务。

  据介绍,华老汉与陈老太太生了一儿一女,二人与儿子华大(化名)一同生活。但华大认为,父母在照料自己子女与照料其姐姐子女上存在不平衡,引发家庭矛盾,华大与妻子经常辱骂华老汉与陈老太太。

  2003年2月10日,华大与华老汉签订协议,约定华老汉居住的房子归华大所有,老两口的东西暂存原地,等新房建好后搬走。两年后,双方再次订立一份协议,约定从现在起,等到老两口死之后,儿子华大只需拿出5000元,其余生老病死再无瓜葛。

  后来,华老汉与陈老太太没有建新房,与儿子儿媳矛盾不断加剧,老两口离家出走,四处流浪。2019年7月,陈老太太被查出患有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入住海安医院治疗,后遵医嘱转苏州等地治疗。

  9月,华老汉与陈老太太打算回老宅居住,华大的妻子赶来阻止,面对老两口的跪求,不为所动,经镇村、派出所协调均未果。老两口无可奈何,一纸诉状将华大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审理中,华大提交协议两份,表明坚决不同意老两口居住,自己一分钱都负担不起,待老人死后,自己只出5000元,其他生老病死都与自己毫无关系。

  经查证,华大收入较高,夫妻二人经济负担能力尚可。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一项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最终结合本地风俗习惯,判决华大提供老宅给华老汉与陈老太太居住,支付陈老太太的医疗费和生活费,承担护理义务,华老汉与陈老太太去世后的丧葬事宜由华大负责操办。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原题为《白血病老人跪求儿子养老,却被赶出家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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