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最近应该
都看过电视剧《都挺好》
剧情主要围绕母亲去世后
三个子女在赡养父亲的问题上
做出的不同选择来展开
养老
是很多家庭都面临的问题
剧里的老父亲苏大强
因为没人在家做饭吃
就经常跑去准女婿小石开的餐厅吃饭
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
由于白天子女工作忙没时间照顾等各种原因
很多老人都需要助餐服务
虽然杨浦目前已经设立多个老年人助餐点
但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
老人们对助餐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此
根据本市关于老年人
助餐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的相关精神
杨浦将打造
老年人助餐服务升级版——“睦邻小厨”行动
(2019年至2022年)
想知道有哪些具体的升级措施吗?
快跟上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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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邻小厨”行动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1)助餐服务场所数量“翻一番”
至2022年,全区建成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115家(含社区长者食堂及老年助餐点),实现助餐服务场所数量“翻一番”。其中,重点加强社区长者食堂建设布局,各街道镇至少建成社区长者食堂2家。
(2)供餐能力“翻一番”
至2022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达到全区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各街道镇平均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不低于1000客/餐,实现供餐能力“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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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老年人用餐模式
(1)强化集中用餐服务模式
形成以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为主体,餐饮企业老年餐桌、养老机构便民食堂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的集中用餐模式。
鼓励社区长者食堂兼顾社区其他延伸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空间的“复合利用”,引导社区老人自愿走出家门享受助餐服务。
(2)完善配餐上门模式
构建从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或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人家庭“的三阶功能布局,探索建立以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为核心的餐食物流配送体系,梳理从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到社区网点、从社区网点到老人手中两个主要配送环节。
各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提升送餐能力,落实好最后一公里的送餐上门问题。
(3)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
依托“彩虹桥”信息平台及“杨浦养老”微信公众号,建立选餐、订餐、结算、查询、统计、评价等六个主要功能模块,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点餐及结算模式。
强化智能化食品安全监管功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餐食从生产、加工到配送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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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老年人重点助餐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
(1)社区长者食堂
社区长者食堂是集膳食加工配置、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助餐服务场所,供餐能力在150客/餐以上,一般由政府举办和建设,重点满足老年人的餐食需求,也可兼顾全人群用餐需要。
社区长者食堂由辖区所属街道镇负责管理,老年人用餐菜单及餐食价格由街道镇定期监督把关。鼓励各街道镇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睦邻中心等资源,或利用存量助餐设施改造。集中用餐菜品一般由老人自主选择为主,倡导一日三餐供应;配送上门以多价位套餐为主,保证一日两餐供应。鼓励社区食堂研究特殊调理营养菜谱,在大厅设置智能化点餐显示屏系统并配有志愿者,采取更加灵活的点餐收费形式。
2019年,全区计划新建6家,完成存量综合型示范点或综合型助餐点改造、翻牌或清退,实现社区长者食堂街道镇全覆盖;至2022年底实现各街道镇至少建成社区长者食堂2家目标,全区总数不少于25家。
(2)老年助餐点
突出“就餐”与“中转”属性,强调助餐服务“睦邻元素”,以方便老年人就近集中用餐或中转外送等功能为主,由辖区所属街道镇负责管理,供餐能力一般在10客/餐以上。
可依托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社区睦邻点等设施,在老年人家门口就近设立,也可引导社区内小型餐饮企业转型成为老年助餐点。
2019年计划新建17家,完成存量单一型助餐点改造、翻牌或清退;至2022年底全区老年助餐点总量不低于90家。
(3)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
整合园区、营区、校区等优势资源,将全区划分为南部、中部及北部三大片区,以市场化为导向,鼓励街道镇与公共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合作建立若干个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负责辖区内老年餐食配送供应。
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由区民政局与街道镇共同做好日常管理,供餐以多价位套餐为主,也可根据老人需求灵活配餐,保证一日两餐供应。在以热链为主的恒温配送模式基础上,探索与优质餐饮服务商合作开展冷链生产配送模式,扩大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辐射范围。
2019年计划认定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1家至2家;至2022年底全区供餐单位达到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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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
(1)设施建设标准化
制定杨浦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及服务标准指引。
区内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在前期建设选址时应接受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指导,建设完成后由区民政局牵头开展验收,其中社区长者食堂还应获得相应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验收通过的助餐场所设施名称及标识由各街道镇按照标准指引自行制作并挂牌上墙,助餐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添置完善,所有助餐服务人员均须统一着装。
街道镇应对原有老年人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及单一型助餐服务点进行梳理排摸,符合现行规范的,纳入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统计范围;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取消助餐服务场所资质。存量设施认定及清退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
(2)食品安全规范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及街道镇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助餐场所日常监管;由区民政局牵头做好助餐场所信息管理及助餐情况统计,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少每半年向社会通报一次监管结果。
(3)助餐服务品质化
结合全市助餐设施及供餐单位综合评定结果,对本区社区长者食堂实施星级管理,定星定级。探索建立合格助餐供应商制度,定期开展合格供应商服务质量及信用评估,连续两次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全区范围内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老年人满意度高的优秀助餐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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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老年人助餐服务扶持力度
(1)做好助餐价格基础指导
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及社区长者食堂提供的基础套餐价格实施政府定价,体现公益性原则,根据老年人需求保证供应,菜单及定价每周报区民政局或相关街道镇审核;其他套餐或自选菜品的价格按实际情况收取,菜单及价格每周报区民政局或相关街道镇监督。
(2)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政策
<1 新建社区长者食堂。市级财政按其供餐能力实行分档补贴:
800客/餐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50万元;
500-800客/餐(不含800客)的,补贴30万元;
150-500客/餐(不含500客)的,补贴10万元。上述补贴区财政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补贴总数最高不超过建设实际投入。
<2 新建老年助餐点。市级财政给予补贴1万元,补贴总数最高不超过建设实际投入。
<3 改造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
享受市级建设补贴并建成10年及以上且在同址改造的项目,按照上述新建补贴标准予以全额补贴;
享受市级建设补贴,建成10年以内,且在同址改造的项目,按照“补差原则”给予差额补贴。养老机构内部食堂开设的老年助餐点和利用居民自有房屋等场所开设的助餐点,不纳入市级建设补贴范围。
(3)加强区级奖补政策力度
<1 探索老年人餐食补贴制度。
对本区享受助餐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高龄、独居、纯老等生活需要照料老年人,以及低保、低收入及特困供养等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1元/餐的餐食补贴;
对少数民族老人给予2元/客餐食补贴。补贴金额拟采取“一卡通”等手段每月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机制拟进一步完善。
<2 增加送餐补贴力度。对本区享受送餐上门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给予3元/餐的送餐补贴,补贴金额按照实际送餐量当月记录,与送餐方隔月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机制拟进一步完善。
<3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结合社区长者食堂星级评定及合格助餐供应商制度,研究制定助餐服务以奖代补机制,根据本市相关综合评估意见,每年给予优秀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10万元/家、社区长者食堂5万元/家及老年助餐点2万元/家奖补支持。评估细则拟进一步完善。
(4)继续鼓励街道镇进行政策叠加
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做好扶持政策叠加,落实老年助餐场所房租减免及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费价格优惠或减免。
相信在“睦邻小厨”行动的发力下
本区老年人的用餐体验
一定会有大大的提升
希望每一位老人
吃得开心、吃得放心
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更能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