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非第一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必要性
纵观中外关于养老金体系制度的探讨,人口老龄化总会成为高频词出现在各分析报告中。为什么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息息相关呢?怎样的养老金体系可以应对养老问题呢?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研究认为,从长期来看,人口老龄化对养老金体系的影响是通过平均寿命的延长产生作用的,而其影响程度则是由养老金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变化来决定的,因为当前养老金的收入将会决定未来可支取的养老金额度。当退休年龄恒定不变时,养老金的支出周期占到整个储蓄养老金周期的比例会越来越高。我们不难想象这一趋势将引发的后果——轻则使养老金支出负担越来越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和时长都随之增加,并且个人工作的年限也将越来越长,从而有可能降低当代人民的生活福祉;重则最终导致养老金收小于支,入不敷出,整个养老金体系无法延续。许多国家的养老金体系由于人口老龄化、金融和经济危机、经济低增长和低利率等诸多因素而面临挑战,所以这些国家对它们的养老金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因为只有通过这一部分补充养老金,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才有可能相对充足,因此这些国家选择了大力支持养老金第二、三支柱的发展。
国外养老金体系介绍
笔者根据养老金体系和人口老龄化程度,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五个国家进行比较。它们分别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和日本。这五个国家的养老金体系究竟是怎样的呢?笔者将在下文中对它们一一进行介绍。
(一) 美国养老金体系
美国的养老金体系已经发展了200多年,现如今呈现出“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形态。作为第一支柱的联邦退休金制度也就是从社会保险中支取的养老金由政府主导强制征收,个人必须缴满十年才能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在领取此部分退休金时,除少数可领取到高额退休金的人群以外,一般无需缴纳任何税收。不过,这一支柱的整体保障金额并不高。
而作为第二支柱的职业退休金计划,则是由雇主和个人共同承担缴纳的养老金方案,一般分为固定收益和固定缴费两种模式。其中,401(K)计划是最为常见的模式,雇主会为个人建立积累制的养老金账户,并按照劳资双方协议,为个人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额。与此同时,个人也将按比例在此账户中按月存入一笔金额,且个人缴纳金额每年不得超过一个上限。401(K)账户往往会被雇主委托给某一基金公司管理,因此,此账户的资金往往会被用来投资股票、债券等。
作为个人补充养老金计划的个人退休金计划(IRA)则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IRA账户是完全由个人设立的补充养老账户。只要年薪不超过一定的上限,年龄在16岁到70.5岁的个人都有资格设立此账户。开户后,个人可根据需求,自由构建投资理财组合。开户行或者委托的基金公司等也会向个人提供投资建议,但个人需自担所有投资风险。个人在退休或者换工作时,还可将其401(K)账户中的资金转入IRA账户,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二) 英国养老金体系
英国现行养老金制度也为三支柱体系。其中,第一支柱为国家养老金计划,基本上达到了全民覆盖,但是只能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作为第一支柱的国家养老金计划具有强制性、全民覆盖和现收现付的特点。它由皇家税收总署通过保险税的方式统一征收,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和没有职业但自愿缴纳的人群均有覆盖。发放养老金后剩余的保险税将通过国家保险基金的方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
现行的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职业年金)对于雇主来说具有强制性,英国政府要求所有雇主必须加入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向其员工提供这一计划。对于雇员来说,只要年收入达到一万英镑及以上且年龄在22岁以上,一般会被自动纳入这一计划。缴纳的职业养老金将以信托基金的方式由受托方管理。当雇员换工作时,可以选择加入新的养老金计划,或者继续按照旧的养老金计划缴纳费用,又或者将新旧计划结合进行缴费。
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计划,通常是由个人通过选择保险公司固定缴费型退休计划产品,来获取养老收入的一种方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产品池或者通过委托投资经理来管理其养老储蓄。这一部分资金可投范围很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投资标的,但个人房产一般不能被直接纳入这一投资范围。
(三) 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
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也遵循了三支柱的原则。个人的养老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和第二支柱,其未来趋势也将是如此。不过,澳大利亚的第一支柱养老金支出比例在OECD国家中并不高。
澳大利亚养老金的第一支柱为国民年金(也称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安全网),是为了防止老年贫困的普惠型保障计划。这一养老金的发放并不局限于工作人群,但必须是本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在澳大利亚有十年的居住历史的合法居民)。它会通过年龄、居住状况、收入以及资产(就业记录不考虑在内)等一系列指标来考察是否发放给个人和可以发放的金额。这一支柱下的养老金发放上限为每14天826.2澳元。但在这一基础上,个人也可能会另外获得补充养老金和能源补贴,其上限分别为每14天67.3澳元和14.1澳元。
作为第二支柱的超级年金也为政府强制,目的是向个人提供比上述养老金更多的退休保障。超级年金一般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并且针对低收入人群,政府也会帮助缴纳一部分。雇员和雇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达成协议,确定雇员愿意缴纳的比例。值得注意的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超级年金计划。近年来,在这一体系中,还兴起了自管退休金。它是一种由不超过四人一组来自由选择投资产品的模式,组内成员多为家庭成员。
澳大利亚养老金的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缴纳的额外超年金,也包括其他方面的储蓄。这一模式也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四) 法国养老金体系
法国养老金体系是高福利、覆盖面广的普惠型养老制度。由于他单一的运作模式,且和通胀率挂钩,给政府控制财政赤字带了不小的压力。
具体来说,法国养老金体系为强制性基金征收,是由政府统一集中管理、现收现付且收和支互相独立运作的体系。此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基本养老金,二为补充养老金。而在此体系之下,又有四种并行的养老金形式,覆盖的人群有所不同。作为第一种形式的普通养老金,主要覆盖的是有劳务合同的雇员等。在这一形式下,基本养老金由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农业就业人员不在此列。第二种养老金形式则主要覆盖公务员和在医院工作的从业人员。第三种养老金形式主要覆盖非雇员,包括自由职业者、艺术家和农场主等,并且管理这三类职业的养老基金机构都不一样,但同一类职业的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是在同一机构下进行管理的。第四种养老金形式主要覆盖国有企业的员工以及一些特殊职业者。
(五)日本养老金体系
日本养老金为现收现付的双层制度。第一层制度为强制性的国家养老金,第二层制度为企业和雇员共同承担的国家强制性雇员养老金计划。
第一层制度要求20岁到59岁的合法永久居民每月必须存入16340日元(2018年额度)至养老基金账户中,参与者包括雇员、雇员家属、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人群。自由职业者和其他人群必须自行在市政厅注册加入此养老金计划。而对于雇员来说,由于其雇主必须参与第二层养老金计划,一旦雇佣合同生效,雇员将被自动纳入国家养老金中。
第二层制度也是强制性的,是由企业和雇员共同承担缴纳、由企业为员工申请养老金账号的计划。并且,由雇员赡养的直系亲属也可以参与这一层保障计划。这一计划中,养老基金缴纳比例全员一致,并不区别对待不同收入人群。
结论
从养老金体系来看,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养老金体系均为三支柱,而法国和日本养老金体系则以依靠第一支柱为主。在这五国中,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支出占GDP比例最高的为法国,其次是日本,然后依次是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可见,澳大利亚的养老金负担相对来说最轻,而法国最重。不过,三支柱养老体系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说第一支柱支持力度不够大,第二、第三支柱覆盖率不够广,不仅不能很好地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退休生活,也不能很好地保证人们退休后生活水平。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三支柱体系并非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但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单一发展第一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不可持续。主要依靠第一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不仅有可能给一国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还有可能降低人民生活福祉。而第二、第三支柱不仅可以减轻此负担,还可以补充第一支柱发放的养老金,更好地保障个人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从而有效地弥补上述不足。由此可见,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