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经验
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日本构建了结构完善、门类齐全的养老体系。通过加强领导、重视研究、完善法规为机构建设提供支援和指导;提供类型多样、专业护理、服务人性化的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不同老人的多样化需求;多方参与、开展评估、运营标准化来构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体系,保障老年人权益。
日本早在197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进入老龄社会,2006年成为世界上最早迈入超老龄社会的国家之一。日本社会老龄化速度之快,全球少有。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日本构建了结构完善、门类齐全的养老体系。养护老人之家、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痴呆老人集体之家、轻费老人之家、护理老人保健机构、疗养院、日托所等养老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很多经验。
加强领导,重视研究,完善法规
加强领导。为加强养老事业领导,日本设有内阁总理担任负责人,内阁官方长官、相关行政部门部长组成的“高龄社会对策会议”,负责制定和审议高龄社会养老策略,协调各部门行动。日本劳动厚生省承担国民健康、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等职责,是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养老机构法人和协会组织,出台机构建设运营标准,为机构建设提供支援和指导。
重视研究。日本劳动厚生省设有统计情报部和政策统括官等机构,成立有“65岁现役社会研究会”等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建设在内的相关调研。政府各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也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日本每年都发布“人口老龄白皮书”“养老事业白皮书”“高龄社会对策报告”等,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完善法规。195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针对老龄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国民年金法》(1959年)、《老年人福利法》(1963年)、《老年人保健法》(1982年)、《社会福利及介护士法》(1987年)、《高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年)、《介护保险法》(1997年)等,搭建了养老机构发展的法律框架。1989年制定了《黄金计划》,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1994年制定了《新黄金计划》,明确了社会养老的基本原则;2002年又推出了《黄金计划21》,构建面向全体公民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确保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双方权益,日本建立了契约制度。政府部门制定契约蓝本,对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和纠纷解决等条款予以详细规定。契约具有法律合同效力,以约束不当行为,规范养老机构运营。
类型多样,专业护理,服务人性化
类型多样。日本的养老机构类型多,按功能定位可分为福利型、保健型和医疗护理型三类。福利机构是主要类型,占半数以上,主要面向医疗护理需求少和有特殊照护需求的老人;保健机构则面向有长期照护需求的老人;医疗照护机构属于专业、长期的疗养型机构;依据经营性质可分为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前者由财团法人经营,后者由社会福祉法人、医疗机构法人等经营;按收费额度又可分为完全免费、低收费、普通收费和高收费型养老机构。各类型机构服务内容明确,均集不同服务于一体,有效满足了不同老人的多样化需求。
专业护理。日本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分为介护保险管理师、介护士和非专业人员三类。前两类人员都要具有福利、医疗和保健等知识背景,需接受系统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学习和专门实操训练并经过严格认证考试方可从业。其中,介护保险管理师负责依据养老对象资格、等级、健康状况和医生建议、老年人具体要求等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核算和管理经费;介护士一般是专门护理学校毕业生,承担具体照护工作。非专业护理人员需接受正式和非正式专门培训。正式培训为长期培训,一般在正规护理学校接受系统的理论学习并参加技能实训;非正式培训是短期的,主要在养老机构接受护理要领、经验和医疗知识的学习。介护人员薪资标准与其专业等级和服务内容挂钩,非专业人员可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专业资质。
人性化服务。日本养老机构选址远离城市喧嚣,但要求交通便利且靠近医院。机构内电梯、桌椅、餐具、浴室、床铺等设施按照老年人特点设置,处处体现老年人感受和需求。入住机构的老人可以享受到人性化服务,甚至一些细节都体现关怀。如,餐饮搭配方案具体到人,护理记录详细标明每个老人注意事项;服务者要求使用敬语、微笑表情,会养殖花草;如入住老人离世,机构人员会根据家属要求设计告别方案,亲自献花并参加遗体告别,尊重逝者,安抚家人。日本老年人立法体现伦理道德,追求人性和法治的结合,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老年人需求,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将老人感受和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多方参与,开展评估,运营标准化
多方参与。日本《高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规定了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应对高龄社会中的角色、义务和责任。全民皆照护制度允许企业和非营利机构提供介护服务;而护理保险制度则进一步促进了养老机构民营化和市场化。日本养老机构投资主体由政府、企业法人、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组成。除政府依法投资外,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承接外包服务。企业经营的养老机构除提供护理服务外,还开办护理学校,销售保健产品和护理设备,连锁化经营。仅倍乐生集团就经营近300家养老机构;松下公司发挥家电产品生产优势,研制的大量产品被应用于养老机构。慈善组织等民间组织也开展定期定量投资,志愿者的投资主要是募捐和无偿服务。
开展评估。日本建立了入住老人评估制度,由专业人士对申请者身心状况、行为能力和生活能力进行数十项的调查评估,并辅之以医疗调查,最终确定入住资格和等级。为提高机构运营和服务质量,建立了评估体系,开展机构自评、老人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自评主要由机构自身遵照政府法规和有关标准从结构、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老人评价从受服务者体验和感受出发进行过程和结果评价;第三方由县区评价机构、质量监督组织和医疗护理结构人员组成,不涉及机构和受服务者,主要从机构的构成、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结果等方面展开。评估结果在官方网站公布,全体公民可在线查询,老人及家属可依据评估情况选择入住机构。评估有利于监督机构运营、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政府决策。
标准化运营。日本厚生劳动省针对各类型养老机构特点制定了涵盖设施、人员配备及运营标准,其中营利性养老机构另行制定标准。每种类型养老机构人员数量等严格执行配备标准。以养护老人之家为例,要求每50名老人配备工作人员15名,其中院长、办公人员、看护人员、营养师、生活指导员、医生(可兼职)各1名,厨师4名,护理人员5名。在建筑设计方面,对机构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都有明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