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 助力品质养老 托住幸福晚年
2022-03-01 00:00:00来源: 财政部
收藏(0) 赞(0)

  一、加大财政奖补扶持,促进养老服务普惠型发展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养老机构新建内设持证运营的市级护理院、医务室、护士站,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建设奖励;二是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实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年运营经费按本级、台州市级、省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补助;三是实施就餐补贴政策。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接受就餐或送餐服务的,老年爱心食堂集中配送餐按4.35元/餐补助,村(社区)老年食堂就餐按1.5元/餐补助。并对经审批设立的村(社区)级老年食堂,根据运营情况及用餐人次数给予每年5-8万元的补助;四是提高服务专业水平。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的岗位津贴等。


  二、持续推进医养融合,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着力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对投资额2亿元以上、500张以上床位的医养康养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优先保障供地;二是加大财税政策优惠。对引入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凡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于当年度新增的地方贡献部分予以全额返还;三是健全考核评定机制。率先制定玉环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规范与机构等级评定》,强化考核评定。目前,已评选出一至四星级养老机构8家,根据星级以奖代补50万元;四是强化业态孵化培育。设立养老服务公益项目,将养老服务“入壳孵化”,在海岛支老、智慧助老、适老化推广等养老项目中,开展多元化、分众化的服务内容,以项目化运作助推养老服务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三、加大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是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运营模式,鼓励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为主的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作、个人承包等形式,投资兴办各类养老机构。2015年至2021年11月,全市民间资本已累计投入1.9亿元,兴办养老机构15家,养老床位数1593张;二是强化保险服务。实施“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借助慈善等社会资金出资89.6万元,免费为全市2.43万名老年人投保;三是倡导孝道公益。建立倡孝基金会,为老人居家养老提供经济保障,如我市首个村级倡孝基金会——鸡山乡洋屿村渔家人倡孝基金会,发动转产转业企业家、爱心人士出资35万元,为洋屿岛上的270多位老人实行关爱、帮助。

本站原创文章可转载,但需注明来源于本站,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本站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有任何联动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90198转8044或400-775-9967 邮箱:editor@shanghaiyanglao.com

本站版权所有:上海新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shanghaiyanglao.com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7055077号-2

工信部网站链接:http://www.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loginPortal.action

手机上海养老网

扫一扫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