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06-02 10:10:00来源: 陕西日报 作者:孟珂 付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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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陕西省坚持“并轨”原则,继续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一方面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另一方面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适当倾斜即对高龄退休人员,70周岁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以退休人员李大爷为例:1938年6月出生,1998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是41年整,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是4273.13元。按照本次待遇调整办法,李大爷每月增加的养老金由3部分构成:一是定额调整,增加56元/月;二是挂钩调整,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25+(41-15)×2=77元/月,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4273.13×1%=43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挂钩调整共计增加77+43=120元/月;三是作为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享受政策倾斜,每月增加30元。综上,李大爷月养老金增加56+120+30=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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