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普遍存在经济状况不好、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患病率较高和照顾资源缺乏等特点。目前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7.5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其中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慢性病患者超过六成。
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吉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提交了《关于加大失独老人救助力度的建议》(下称《建议》)。《建议》提出,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亟需发挥各方面的合力,完善失独老人的救助机制,特别是加大经济方面的救助力度。
郭乃硕表示,有些失独老人要进养老院,却被“没有监护人签字,出了问题,没有人负责”为由拒之门外。根据现行规定,在进行手术等医疗行为时需经亲属签字,对于单身或丧偶的失独老人来说面临着“无人签字不得救治”的窘境。为此,《建议》中提出指定医院帮扶60岁以上失独老人。对必须手术的失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免予签字,并相应安排护工护理。医疗费用可从医保中扣取,护工费用可从“失独基金”中扣取。
在不断上涨的物价面前,60岁以上的失独者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显得微不足道,其对生活的帮助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不少地区还要拖延1年以上才能补发到位。《建议》提出,根据国家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消费物价指数,制定动态化的辅助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此外,郭乃硕还建议各地提供差异性补贴,由民政部承诺将失独老人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不同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消费水平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级负担的方法制定差异性的补贴方案。
居家养老对失独老人来说显然是一种奢望,同时大部分失独老人无力承担高昂的养老机构费用。《建议》提出,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建立“失独老人养护基地”。公办养老机构要为失独老人及家庭优先提供床位,安排专业人员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民政部门可以给予相关的补助或政策扶持。
此外,郭乃硕还建议充分调动并合理引导社会上具有奉献意愿和奉献能力的群体,采取承包的形式,一对一进行长期帮扶。这里的团队可以是一个社会团体、一个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党派的一个支部、大学的一个班级等。根据地域和可调配的资源,志愿团体有针对性地对一个失独家庭提供长期的义务帮扶。当失独者遭遇侵权或民事纠纷,提请诉讼时,法律援助中心要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协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失独老人的心理健康方面,《建议》提出,尝试出台“办理失独老人收养手续条例”,在法律的范畴内给予失独老人以最大的帮助。建立失独家庭的交流和互助平台,让老人们可以敞开心扉互相交流共渡难关。依托社区,把对六十岁以上失独老人的日常照顾工作,作为评价社区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