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2018-11-08 10:54:16来源: 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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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当代中国的热点问题之一,成为举国上下高度关注的社会发展现象。我国老龄化的显著特点,就是速度快、规模大,同时还伴随着“少子”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家庭保障功能快速弱化的现象。因此,养老问题的配置和发展对于我国养老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为了解我省民办养老发展的现状,近期我们对苏州、南通、徐州市区及贾汪区、新沂市、如东县等地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各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大,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解决。



  一、我省老龄人口的特点

  我省于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3年,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省份,总体情况呈现出四个方面基本特点。

  一是比重大。2017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常住人口达到1623.02万人,占人口的20.20%,高于全国2.9个百分点。

  二是增速快。从2010年到2017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365万人,平均每年净增近52万人。

  三是寿龄长。到2016年底,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达到26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65%,高于全国4.65个百分点。

  四是空巢比例高。我省空巢老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52%,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

  二、我省民办养老机构的现状

  1、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据民政厅统计,2016年末,江苏全省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116家,占全国民办养老机构的8.9%,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4.7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6%,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37.1%,护理院达到98家,居全国首位。从这些数据来看,社会力量已成为承担养老服务的主力。全省目前在建投资20-100亿元的航母级养老机构项目5个,分别是宜兴九如城、常州金东方、盐城千鹤湾、盱眙天泉湖和苏州阳澄湖。还有金陵饭店、宏图三胞、凤凰集团等大型上市公司试水养老服务,更有常州鼎武养老、泰州东方惠乐等一批养老服务企业在上海证交所挂牌。

  2、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

  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6年又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政策如下:一是解决用地困难。关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我省将人均用地面积从0.1平方米提高到0.2平方米以上,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和15平方米配建和调剂养老服务用房。二是增加融资力度。联合省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信贷投入。三是鼓励外资参与。我省民政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卫计委、省政府外办、省政府台办6部门联合出台了鼓励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在税费、补贴、供地等方面享受内资同等待遇。四是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事业中来。五是加大补贴力度。给予各类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服务和护理补贴,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六是重视专业人才培养。从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护理员培训和技能鉴定。

  三、我省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总体位于全国前列,但是与持续大幅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服务水平仍有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供求矛盾明显突出。2016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养老床位6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6张,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50‰至70‰的平均水平。总体上看,养老和卫生资源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进入民办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进入医保定点范围的民办养老机构偏少。护理型床位紧缺,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7.1%,高龄老人最需要的护理服务集中在设施较好的公办机构,不少地方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原因是民政部门给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核名之前不需前置审批,养老机构已经开办起来了想要办齐证件,必须要有消防、环保和餐饮的审批通过意见,一旦消防等不达标,就形成了养老机构无证经营的局面。而一旦取缔这些养老机构,已经入院的老人又涉及到转移、安置,无处接收的难题,于是陷入两难。服务功能比较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尤其在临终关怀方面,特别是对有宗教信仰的临终老人。

  二是设施陈旧运营成本高。因为土地、规费、贷款、购买服务等政府配套措施未跟上,社会资本积极性受打击,不敢加大投资力度,不能积极改善环境。通过调研发现,苏南大部分民办养老院已经转型为护养院,医疗设备及医护人员都比较到位;苏中大部分民办养老院处于发展期,总体发展不错;苏北大部分民办养老院还处于起步阶段,经费存在缺口,医疗设施不到位,硬件设施较差。

  三是护理院设置难度大。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要求:护理院的临床、医技和职能等科室不得少于14个,且要根据收住对象划分病区;每10张床或每病区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每病区设护士长1名;全院每床至少配备0.8名护理人员,其中注册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2.5。因此,过高的医疗设备和人员投入,使得护理院申办难度加大。

  四是护工素质普遍不高。通过调研发现,几乎所有的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存在着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专业水平不足、性别比例失调、工作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由于工资低,外加工作又累又脏,所以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都是从周边农村或下岗职工中招收的40、50岁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60岁以上人员,为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仅限于做饭,喂饭、洗衣、清洁等低附加值的工作,老人的心理慰藉和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专业医护人员的缺乏也使得入住老人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就治。

  四、对策和建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目标,以创新理念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努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一是合理配置,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长久之计。医养结合的上游是健康管理、中游是急性医疗、下游是康复护理。从调研情况看,民办护理院医疗条件、护工人员素质、床位数量等基本能满足老人需求,而民办养老院因无医疗资质,有医保的老人无法入住,此问题在乡镇民办养老机构表现特别突出。2017年11月,国家卫计委颁布《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一是鼓励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结合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现有的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只要有条件就可以开办养老服务。二是养老机构可增设医疗服务资质。2017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已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做出规定,降低了门槛。三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上门巡诊,遇到紧急情况社区服务中心也能及时处理,及时转诊。四是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依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推行家庭医生模式,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加大扶持,狠抓落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要求,对所有新建的、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公办民营;已经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也要逐步实现公办民营。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医保进入等政策。目前政府补贴主要是补“床头”,而不是补“人头”。建议今后不再对新建或改建的养老院给予补贴,而是根据符合资格且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数量给予养老机构相应的补贴,并提高补贴标准,以鼓励养老机构收留更多老人。就无证运营的“家庭作坊式”养老院现状,当地民政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积极出台举措并督促整改,达不到经营许可证要求的,坚决取缔,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认真做好老人的疏导及后续养老工作。建设更多的社区式小型化养老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提供送饭、卫生、急救等服务。有条件地方可以借鉴南通市的“基本照护保险”,出台相关政策。“基本照护保险”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险”之后的“第六险”,构筑起政府、个人、医保基金、福彩公益金“四源合一”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南通市2016年起将照护保险正式列入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体系,用以解决长期失能者的照料护理问题。调研发现,“基本照护保险”在对全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的医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细化标准,升级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际需求,将养老资源向民办养老倾斜,努力提升民办养老院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养老护理院的日常生活照料、养护功能。将更多地人力、物力放到住养老人的护理和康复上。围绕民办养老院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全面开展民办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工程,建设更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民办特色养老院。苏州新区兴卫护理院加强对临终老人关怀,每日查房拥抱问好,在老人临终后,护理院还会交给老人子女一个“葬包”(老人相关遗物);南通如东县栟茶阳光福利院扩大爱心范围,除了保障当地“五保老人”,还专门对宗教信仰老人提供临终关怀,秉承着让老人“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的境界,在苏、沪地区反响良好;徐州云龙区九如城康养中心拥有多种专业康复器械及设施,房间面积宽敞,功能科室完善,适老设施齐全。成立老年大学,为入住长者提供书画、音乐艺术交流平台,实现文化康养。

  四是加大宣传,健全制度。在民办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加大对专业护理人员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短期范围内,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化培训,颁发执业证书,减轻民办养老机构的培训压力;长期范围内,要借助现有医卫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学历教育,对于选择养老护理专业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鼓励并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以带动全社会改变对养老护理的理念,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爱心强、踏实稳定的医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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