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十项任务,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收官之战
2020-07-09 00:00:00来源: 上海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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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连续三年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为打好2020年收官之战,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再次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标准化建设、机构等级评定、日常监测、医养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消防安全达标、人才队伍建设等十项任务。


  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


01统筹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制定发布《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养老机构安全操作指南》地方标准,用标准规范养老机构防控安全操作,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及时发布警示通知,出台防控具体操作规范,指导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养老服务。


  

02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地方标准的宣传推广,督促不达标养老机构限时完成整改,实现6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围绕养老服务日常监测、信用评价、分级照护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等上海特色工作,加快对养老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运行管理规范及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的研究制定,依托上海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健全上海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加快已立项的五项地方标准制定、审定和发布进度。四季度,基本完成《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社区嵌入式养老工作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指南》《养老机构分级照护服务要求》。


  支持区层面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和服务机构制定养老服务领域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民政局继续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强化养老机构服务品牌意识,发掘、培育一批示范性强、满意度高的养老机构服务品牌,推动开展“上海品牌”认证,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本市养老服务领域整体质量和水平。

  

03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机制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参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上半年,发布《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上半年制定出台《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照基本规范》《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四季度完成200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04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完善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人员库。


  结合国家强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疫情防控及日常服务质量要求,继续从90项指标中抽取部分指标进行监测。


  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全年随机不定期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日常监测随机抽查。

  

05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制定出台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为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大家庭医生对失能、失智、慢性病等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签约服务。


  推进智慧医养,促进服务深度融合。


06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开展食品可追溯系统建设。委托专业第三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在老年助餐食品产供销的各个环节,试点建立老年助餐“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追”的食品可追溯系统机制。


  推进“明厨亮灶”。在推进可追溯系统的过程中一并推动“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在养老助餐服务场所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监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相关服务标准,促进助餐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运营。


07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社会信用体系


  根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打造本市养老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季度制定《养老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养老机构信用体系的规则和实施路径,实施养老机构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


  开发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模块,及时发布养老机构信用信息,接受社会查询。


08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利用互联网手段,依托本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通市、区两级信息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监管工作合力。


  按照“放管服”改革以及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要求,三季度制定《上海市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同时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一网通办”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


  指导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规范》,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手段,对有欺老虐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等行为的养老机构,作为严重失信养老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诚实守信的养老机构予以奖励,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民政、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管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


09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


  上半年,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上海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三季度全面排查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底数台账,列出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


  四季度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制定完成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改造方案,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改造标准和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改造,使全市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满足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


10深化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上半年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市场力量,助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三季度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措施,编印培训大纲,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养老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


  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美护理员”评选等活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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