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第四届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高层论坛在扬举行。在“新时代养老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分论坛上,市民政局局长王振祥作了题为《扬州市养老服务的创新与发展》的报告。报告首次透露,扬州养老建设规划将融合“3+”理念,即公园+、医疗+、小区+。
预留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建立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扬州于198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平均提前了13年,老龄人口“比例高、增速快、高龄化、独居多”的特点突出。截至去年底,扬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15.9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5.2%;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15.49万,占老年人口的13.37%。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人总量呈现上升态势,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数量在不断增加,因而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维持老年人生活质量与化解老年人家庭成员压力的普遍需求。
王振祥说,近年来,扬州先后编制了本地区的“十三五”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今年又结合规划中期评估和城市总规修编,在总体规划中预留社会福利用地,用于规划建立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指标和内容。
首次引入“3+”理念
推动公园、医疗、小区+养老
王振祥介绍,扬州养老建设规划将融合“3+”理念,即公园+、医疗+、小区+。
“公园+”,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融合“公园+养老”,按照生态与养老结合、办园与惠民结合的要求,全力规划建设覆盖城乡、均衡分布、艺术与养老相融合的生态公园,倡导城乡公园式养老服务。
“医疗+”,即注重“医养融合”,以满足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护理需求为着眼点,全面优化规划县(市)区护理院(康复医院)、街道护理室和社区康复场所等服务设施布局。我市建成的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部预留了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空间。
“小区+”,即在规划编制中,将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作为刚性配置条件,提出新建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功能配置等刚性要求,保障落实到位。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力度,通过使用新小区的配套资源、改造利用小区现有公共设施或闲置物业资源,深入发展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护理预防、居家安养、短期寄养、长期托养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进社区,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服务,以“一碗汤的距离”方便儿女和亲友探望,以就近、熟悉情境、专业服务和医疗护理为主要优势,形成稳定持久的市场吸引力,促进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